申请条件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1、 注册资本金或者开办金不少于10万元;
2、 有与开展职业中介服务相适应的场所和设施;
3、 有2名以上(含2名)具有人力资源服务相应职业资格(即具有职业指导员、劳动关系协调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人力资源服务职业资格证书或经济类初级职称)、大专以上人力资源等相关学历、经过人力资源市场主管部门组织的从业人员培训等专职工作人员(以社保缴交记录为证);
4、 有管理制度和章程(内容含开展服务的流程、规范、内部管理及工作制度等);
5、 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
3、福建省人力资源服务职业中介许可申请表
4、章程和管理制度
5、办公场所(或者服务场所)房产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明
6、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简历
7、2名以上(含2名)具有人力资源服务相应职业资格专职工作人员花名册
8、域名注册手续及拥有服务器或租用服务器手续
9、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